为落实“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汇聚生态文明建设强大合力,4月20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白乙拉检察长带领公益诉讼检察人员与霍林郭勒、扎鲁特旗、乌拉盖管理区及科尔沁右翼中旗等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了相邻地域草原、矿山生态环境检察司法保护跨地域协作机制。
会议指出,各地检察机关坚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智慧履责,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积极担负起保护好草原、矿山生态环境的职责,以草原、矿山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地域协作机制建设为契机,共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草原及周边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今后,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凝聚检察监督合力,筑牢草原、矿山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