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关党建、群团等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对外宣传及检务督查等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主任:孟妍
2、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翻译等工作。
主任:德力格日朝格图
3、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未检等工作。
主任:齐图雅 副主任:张延山 特日格乐
4、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副主任:好日娃
5、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主任:胡都特 副主任:胡德
6、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办案场所警械、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
副大队长:白音吉日嘎拉
7、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机关日常后勤保障的事务性工作,为机关做好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履行服务职责;负责管理机关卫生、绿化、传达、门卫、办公用品发放等方面的劳务服务;负责机关人员的交通、文印等服务;为机关提供办公用房的维修等服务;服务有关会议及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副主任 :王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