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不断创新治理体系、提升执法水平、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着力建设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安排部署,现就东乌旗人民检察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亟需解决的痛点堵点问题及对策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一、问题征集范围
1、干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理念转变不到位,将案件办理与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一体推进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2、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还不够全面严格的问题;
3、以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方面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4、民事执行监督的范围不广、力度不足,对涉企民事执行方面监督力度不大的问题;
5、立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6、依法严厉打击伪劣产品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7、对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掌握不够及时深入,服务措施针对性不强,与企业之间的对接机制还不完善的问题;
8、市人民检察院对各旗县区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9、面向企业的法律政策宣传不到位,特别是对涉企政策的宣传不精准、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10、对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企业与犯罪组织、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等界限区分不严格的问题;
11、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制度衔接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12、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经济纠纷或利用刑事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案件未能及时监督纠正的问题。
不在征集范围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也欢迎社会各界向我们反馈提出。
二、意见建议征集渠道
问题和意见建议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1、电子邮箱:dwqjcy@126.com
2、电话:0479-3224545
3、意见信箱: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南侧街道
4、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5、信件邮寄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话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收)
6、邮编:026300
望广大企业家、居民朋友关心支持和参与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我们将认真归集梳理所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盯办整改,充分采纳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反馈。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