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对提升办案质量水平、确保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积极与人民监督员沟通联系,创新工作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面对面”参与、监督检察办案。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创新举措。2023年以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国家司法救助等案件公开听证11件次,实现了司法公正,保障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23年是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20周年,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走深走实,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积极拓宽监督类型,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见,以人民智慧提升人民检察工作质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