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听取各方意见,提升刑事执行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月19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云忠主持本次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进行全过程监督。
近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收到法院关于拟对罪犯布某某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征求意见函,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申请人布某的患病情况,诉讼过程,并出示了申请人病例记录、诊断书、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证据材料,各方就布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展开了充分的讨论。最终,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认为布某某的情形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听证会后,检察人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法律规定以及听证员讨论结果,依法向法院反馈了检察监督意见。今后的工作当中,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做到应听尽听,全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文字|乌云高娃 编辑 | 边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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