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及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分析会。会议围绕第一季度全院各部门检察业务数据进行了分析研判,为学习贯彻落实最高检印发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白双全主持,部门分管副检察长付云忠、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分析了2023年1-3月我院各业务条线数据情况及各条线的薄弱项与加强项、学习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此次会议既增进了参会人员对修订后案件指标的理解,又找准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检察业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我院2023年1-3月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分析报告中提到的具体案件及存在问题进行检视,厘清下一步工作思路,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副检察长逐一进行了点评。
副检察长就提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指标数据质量核查,多措并举真正实现评价指标科学、指标实现形式科学、考核应用效果科学,办案中兼顾法、理、情相结合,优质高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要精准分析研判,提供准确数据支撑。通过细致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聚集检察业务数据短板弱项,深度剖析根源、找准症结,提供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向前向上向好。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业务数据管理。各业务部门要认识到及时、准确填录案卡的重要性,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员上。案管部门要加强对接、协调,确保各项业务数据的及时性,不断促进办案质效提升,推动东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