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3月24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对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一名罪犯鉴定体检开展现场同步检察监督。
在鉴定体检前,检察人员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谈话、核查身份,认真检查委托医院指派医生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体检项目表,确保体检活动依法规范开展。监督过程中,对体检过程进行全环节检察,重点监督所有检查是否均由本人进行,各个环节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经现场同步检察监督,未发现本次体检工作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
改变传统书面审查方式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鉴定体检活动开展现场同步监督,不仅能全面、准确了解掌握罪犯的身体检查情况,防止体检报告伪造、作假现象发生,而且能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环节的检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