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提升检察监督公信力,依法维护罪犯合法权益,2023年6月20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对巩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3名听证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出示了全部证据材料,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形成了统一评议意见。
下一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落实检察听证制度,不断增强检察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