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凝聚水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着力提升河湖保护、水环境治理工作质效。
6月4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开展了河湖领域巡查,通过“实地巡查+无人机巡航”对乌拉盖河(呼热图淖尔段)、乃林郭勒、布尔敦淖尔、哈日淖尔周围是否存在植被破坏、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等情况进行了巡查。此次巡河湖里程共计200余公里。

下一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为抓手,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为河湖治理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