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进一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1月6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人员走进东乌珠穆沁旗第四小学,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

法治副校长通过座谈会、查询资料等方式对学校教职工入职查询是否有台账、台账是否每年进行更新,重点就学校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是否有会议、入职员工档案是否完整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对档案信息不完整的,要求学校及时予以补正。另外,向学校宣传《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教育以及教职工入职审查等方面工作,力求从源头上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与此同时,检察人员与学生耐心交流,了解同学们的内心诉求和学习法律法规情况,提醒他们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能动性,持续强化"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等宣传及督促落实,为守护校园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