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月12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白乙拉主持会议,院领导及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石泰峰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等材料。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总结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对总结好、巩固好、拓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提供了重要遵循。全院上下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取得的重大成果,持续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创新工作思路,坚持苦干实干,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新的一年,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东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深耕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