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6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度第2次集体学习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关于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六次全会及盟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专题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随后,围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专题开展集体研讨。

会议强调,一是春节假期已过,全年工作拉开序幕,全体检察人员要迅速收心定神,调整工作状态,坚决摒弃松劲心理和散漫思想,拿出“一马当先”的闯劲、“快马加鞭”的干劲、“万马奔腾”的合力,把状态调到最佳,把工作干到最好,为全年开个好头。二是要坚持以案为鉴,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坚守初心使命,克服侥幸心理,端正价值追求。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反面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自我约束,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陶冶高尚道德情操、培育健康兴趣爱好,自觉抵制享乐主义等低级趣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四是充分认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筑牢选人用人政治防线。不折不扣落实“八严格”要求,以从严治检导向推进选人用人规范化建设,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