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统领,业务能力为强检基础,纪律条例为队伍准绳,检察文化为力量源泉,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本领过硬、纪律严明、文化引领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组织保障。
深刻把握政治建设在检察队伍建设中的根本性地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2024年前三季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党支部集体学习10次,持续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
统一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将《全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作为提升检察队伍业务能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强化人才培养,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以领导干部上讲台,传导式学习等方式促进素质能力的提升;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的培训方式,邀请保密机要局人员及旗党校老师来院讲解相关知识,检察人员多次“走出去”参加各类培训;常态化推进岗位练兵,选送检察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院控申业务竞赛、信息比武等各条线技能比武,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能,为检察人员找目标,定方向,激发检察人员学习的动力,保持积极进取的决心。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全面从严治检不能松懈,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党的建设、从严治检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做深做实“有问必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典型案例剖析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做好检务督查工作,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严格遵守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责任担当和履职担当。
将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根本是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引领下,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为检察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领悟北疆检察文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推进未检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送法进军营、同筑军检情“迎七一、庆建党”等多种形式主题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牢记初心,担当使命;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党员活动室、荣誉室、学习园地、工会之家等设施,注重新媒体文化矩阵,发挥微信公众号线上宣传优势,让文化以看得见的方式存于心,见于行,传于远。
下一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围绕新时代检察履职要求,以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养为根本、业务技能为核心、道德素质为保障,检察文化为滋养,更好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