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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强化内部监督 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4-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的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检察权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围绕严格制度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深刻把握检务督察履职的实践要求,着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党风廉政防控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等,提高监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组织制度保障,推动监督履职落实

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强化内部监督作为重要议事议程,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监督职责,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和内设机构的内部监督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把监督融于各项检察工作中,形成内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确保实现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干部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干部交流和重点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交流监督;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不断完善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全面加强对检察人员检察履职的监督制约。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内部监督全过程覆盖

一是加强管控预防,提升规矩意识。切实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对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及时监督检查,确保检察人员在学习中提升理论修养、坚定政治信念。结合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多维度抓实“三个规定”,反复学习“三个规定”及相关制度,及时通报“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强化震慑,坚持每季度通报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对相关人员可能出现“零报告”的情况进行及时督促提醒,引导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自觉性。


二是做好监控督查,提高办案质效。严肃检察纪律,常态化对考勤、会风会纪、值班备勤等方面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追责问效;聚焦办案督察,突出检察特点,利用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和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延伸督查触角,切实抓好办案环节案前、案中和案后的监督,深入开展案件复查、案件评查和重点案件回访,对司法办案不规范等行为进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办案责任落地落实。


三是用好监督结果,强化督查实效。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严格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案件监管、提醒约谈、日常考察等作为检察人员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级晋升、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对相关情况每月汇总通报,时刻鞭策检察人员知敬畏、勇争先。



注重一体化履职,促进检察权高效运行

强化各部门联动,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积极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控告申诉和案件管理等部门,探索建立常态化会商、违反检察职责、线索移送、追责处置等制度,以检务督察促进业务质效提升。2024年4月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与检务督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成立检查组,对涉案财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凝聚内外监督合力、助力涉案财务规范管理。借助数字检察,积极探索“制度+科技”监督方式方法,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结合全区检察机关检务督察业务管理平台和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等应用,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业务数据的管理、分析和使用,狠抓办案安全,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根据不断完善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内部监督职能,推动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既有温度也有力度的检察履职守护国家安全,人民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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