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管控预防,提升规矩意识。切实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对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及时监督检查,确保检察人员在学习中提升理论修养、坚定政治信念。结合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多维度抓实“三个规定”,反复学习“三个规定”及相关制度,及时通报“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强化震慑,坚持每季度通报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对相关人员可能出现“零报告”的情况进行及时督促提醒,引导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自觉性。
二是做好监控督查,提高办案质效。严肃检察纪律,常态化对考勤、会风会纪、值班备勤等方面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追责问效;聚焦办案督察,突出检察特点,利用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和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延伸督查触角,切实抓好办案环节案前、案中和案后的监督,深入开展案件复查、案件评查和重点案件回访,对司法办案不规范等行为进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办案责任落地落实。
三是用好监督结果,强化督查实效。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严格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案件监管、提醒约谈、日常考察等作为检察人员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级晋升、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对相关情况每月汇总通报,时刻鞭策检察人员知敬畏、勇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