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7日,东乌旗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十二次学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白乙拉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检察工作的通知》、《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视频调度会上的讲话》、《兴安同志在旗委民族工作会上的讲话》等材料。
会议指出,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做好岁末年初各项检察工作至关重要。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融入到检察日常工作中具体落实推进;要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安全,严惩危害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犯罪。持续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力度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自身疫情防控不出问题;要落实好为民司法理念,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一系列检察为民实事;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常态化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拓展教育整顿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问题,守好节日清廉关,风清气正过两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