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上午,东乌旗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东乌旗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上,东乌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白双全代表东乌旗人民检察院汇报了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实施成效及今后工作思路。
报告中指出,自刑诉法修改实施以来,我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及上级院要求,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主动担当作为。2019年至2021年11月,我院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388件46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从2019年28.99%、 2020年79.26%,到2021年的89.29%,认罪认罚适用率持续稳步提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比重逐步提高到2021的92.41%,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32%。另外,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低于其他刑事案件24.26个百分点,退回补充侦查率低于其他刑事案件71.97个百分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办案质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强调,下一步,东乌旗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好主导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实抓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为东乌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与会的旗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我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如何提升办案质效、增强社会认知度、发挥社会影响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