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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9-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4月25日东乌珠穆沁旗第

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乌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上级院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一、主动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批捕涉及“校园贷”犯罪嫌疑人5人。坚决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接待来访、办理案件18件,并及时进行化解,未出现越级上访、涉检上访等事件。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选派一名副检察长担任嘎查第一书记,选派优秀年轻干警担任驻村干部,做好帮扶工作的同时救助贫困刑事被害人3人,发放救助金4.8万元,助力脱贫攻坚。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7名盗伐林木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损坏土地资源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创建东乌旗人民检察院微信检察室工作群,拓宽案件线索渠道的同时开展 “立足生态检察,守护美丽东乌”等法治宣传活动,助力打赢防治污染攻坚战。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提高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行统计数据日报告制度和相关案件、信息材料报备制度的同时加强宣传工作,深入社区、看守所、社区矫正部门开展宣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2018年,我院向分院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受理提请批捕涉恶案件311人,全部作出批捕决定;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412人,其中改变管辖11人,不起诉11人(未成年),正在审查210人。

   (三)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责,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7109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921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881人,报送锡盟检察分院改变管辖22人,提起公诉136160人,已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28人,不起诉23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退补各类案件65件次,向法院提出书面量刑建议136件次,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80件,有效保证了案件质量。

   (四)依法开展职务犯罪检察。把反腐败作为应有的政治担当,转隶不减责,减员不减力,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2018年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2人,其中监察机关移送11人,提起公诉,已作出有罪判决退回补充侦查11人。

   (五)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同时加强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检察长担任旗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检察长进校园”活动,通过召开法治教育讲座、讲解分析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向相关旗直单位、宗教场所、蒙授学校、各苏木镇嘎查赠送蒙文普法丛书,进一步推进法治东乌建设,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

    二、切实聚焦主责主业,法律监督迈上新台阶

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均被采纳;对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书中存在的错误提出口头建议3次。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工作,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1次。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民行案件16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7件,起诉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正在办理2件。全面开展非诉执行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对诉讼程序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现羁押期限超期案件线索3件,上报分院予以监督纠正。受分院委托死刑临场监督2次,与监管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7。开展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检察建档78人次。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旗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全年留所服刑罪犯43人次,社区矫正在册人数59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发表列席意见,进一步推动审判监督工作。

    认真开展锡盟检察分院提出的“八个一”工程,进一步加强民行工作质量和实效。积极推进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立案6件,其中对国土、林水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诉前检察建议2份,现均已整改;移送起诉3件(法院已开庭审理2件),正在办理1件。其中1社会影响极大的非法狩猎4484百灵鸟案件,我院高度重视,成立办案组,对事实认定、国家损失数额鉴定、环境损害、赔偿能力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并邀请10名人大代表庭审观摩,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联合食药工商质监局,对我旗辖区内学校食堂、肉品加工企业、大型商场超市、药店、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等进行检查,保障食药品安全,维护民利。

    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

    我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人民法院设立“公诉人工作室”,进一步保障出庭公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贯彻司法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要求,入额的领导干部直接办案91件。根据监察体制改革精神,认真做好检察部分职能和人员转隶工作,向监察委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0名,转隶9人,划转办公家具、办案设备、车辆和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等,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

    四、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全年以走访、座谈的形式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我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并积极听取意见建议。

    加强检务公开工作,通过设立检察宣告庭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公益守护人驿站积极探索检察服务群众新方法和检务公开新措施。2018年利用宣告庭宣告未成年不起诉案件1件,民行检察建议2件,充分体现检察建议及不起诉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同时,更好地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积极推进两微一端平台,发布重大工作部署、工作成效等检察信息260条。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0件,重要案件信息11 件,法律文书60份。   

    加强执法办案流程规范化管理,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7件,审查起诉案件159件;办理流程监控案件10 件;接待律师15人次,案件评查3次。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我院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办案环境的同时高度重视智慧检务建设,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更新会议室电子设备,安装完成检委会无纸化办公系统、未检子系统智能语音系统和“党建直通车”等,坚持检察工作和现代化科技相结合,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团结有力的领导集体。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院和旗委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十九大精神和新法律法规,增强班子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班子政治站位,提升综合素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凡涉及“三重一大”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由党组会、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全年召开党组会27次,检委会5次。

    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签订责任状和个人承诺书、制定相关规定等多种形式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抓好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知识更新,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的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院和旗委组织的各项培训73人次,使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进步。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通过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警示教育、纪律整顿等专项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修改完善本院考勤及请销假等制度,对干警考勤情况采取月通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力,使干警作风建设得到明显改善。

    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党性修养。我院重新布置党员活动室,严抓“三会一课”,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组织生活会3次,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深化改革、务实奋进,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努力,一个部门荣获全盟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1名干警荣获全盟检察机关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荣获全盟检察机关个人嘉奖,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中3名干警获得分院和旗政法委表彰。我们取得的一切成绩,是上级院和旗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供给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共利益保护职能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二是与法治建设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与承担的职责使命相比,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2019年工作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政法工作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最高检《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同时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盟委、旗委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在“破网打伞”“深挖根治”上持续发力,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在批捕、公诉环节,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的同时做好线索移送工作。运用新时代 “枫桥经验”,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

    三、全面落实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立足法律监督定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深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以罚代刑、违法取证、违法介入经济纠纷、违法扣押财物等问题加强监督。不断深化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督促履职、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手段,提升监督实效。

    四、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四大检察”平衡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饮水、生活垃圾、放射性物质等为突破口,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积极推进公益守护人驿站工作,到2019年底时将驿站覆盖到全旗各苏木镇场、嘎查和环保协会,保护乌珠穆沁大草原生态环境,为守护祖国北疆靓丽风景线贡献检察智慧。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优化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完善业务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以检察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办案组,提升办案质效。落实书记员选聘工作,充实司法辅助力量。以“捕诉一体”改革为切入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改革,做优刑事检察。

    六、更加注重自身监督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主动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形象和公信力。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

    七、抓好检察后勤保障工作。坚持以提高检务保障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实施计财工作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水平,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进一步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努力将我院信息化建设达到规范化标准。

    八、从严从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整治“四官”问题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教育活动成果,强化干警政治担当,永葆忠诚品格。始终把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作为核心要求,以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进行分类分岗培训,全面提高干警司法办案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社会新期待,我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院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更加满意的检察答卷。

谢谢大家!

 

 

 

名词解释:

    1.东乌旗人民检察院微信检察室工作群 为进一步延伸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触角,服务基层群众,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8521日我院与各苏木镇场分管综治维稳的副书记创建一级微信检察室,之后又陆续建立牧民之间的二级、三级微信检察室。

    2. “检察宣告庭充分体现各类不起诉案件和检察建议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好地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而设立的工作室。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2018628日,全国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启用,该中心由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组成,集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

    4.党建直通车:党员教育视频会议系统。

    5.捕诉一体:为提高诉讼实效、优化检察资源配置、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办理的办案机制,这是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

    6.“八个一”工程:锡盟检察分院为加强民行及公益诉讼工作而推行的工作模式,具体指:“一体化”办案模式、“一把手”统筹协调、“一队伍”保障人员、“一宣传”拓展案源、“一名录”畅通渠道、“一专项”精准监督、“一交流”以会代训、“一品牌”纷呈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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