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2026年5月12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动对接人民监督员,针对司法救助领域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线索受理、登记、移送、处置全流程管理。

本次监督工作中,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台账、核对案卷、审批流程等方式,对我院司法救助线上移送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全面检视。经人民监督员核查后,认为我院司法救助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程序合法、流程规范,符合相关规定,未提出意见建议。
我院将持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以外部监督倒逼司法规范,切实将司法为民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司法救助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