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健全内部规范履职与外部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12月3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法庭,对一起入室盗窃、贩卖毒品刑事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被告人,分组出示证据,清晰展示了案件的全貌和证据链条。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案件开展法庭教育,深刻剖析了犯罪的根源与社会危害。
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重点突出、指控有力。受邀人民监督员全程专注观摩,仔细倾听控辩双方的陈述与辩论,并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庭审程序、法律适用等环节进行“零距离”监督与评价。将监督视角从“幕后”移至“台前”,从“静态”案件评查到“动态”庭审观摩,这是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自觉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司法权依法规范运行的具体实践。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举证质证和清晰的庭审指控给予了充分肯定。

组织人民监督员庭审观摩,是检务督察部门履行内部监督职责、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力量的重要方式。此次活动将监督“探头”延伸至司法办案一线,旨在以“第三视角”客观审视检察履职质效,促进公诉人出庭能力提升,落实司法责任制。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健全检务督察与人民监督员协同监督机制,不断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形式,将外部监督力量转化为提升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的内部动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