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社区结对,点亮群众"微心愿",传递"微幸福",1月2日上午,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党员们走进呼布钦社区开展"微心愿"认领活动。

活动中,检察院党员们依据社区提供的居民"微心愿"需求单,积极认领群众的"微心愿",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粮油等生活物资,传递"心温暖",实现群众意愿和党员服务"双向衔接",同时,现场宣传宪法知识,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发放普法手册,耐心解答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让活动更有力度、服务更有温度。


此次参与"微心愿"办好"微实事"活动是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下一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继续加强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落实“双进双服务”工作机制,贴近群众、倾听心声,用实际行动弘扬和传递志愿服务精神,成为群众心愿的“圆梦人”。